“恭喜你通过面试,这个岗位的工资是1万,试用期工资是3千,转正之后就可以正常发工
资。”
“虽然我们见面才不到5分钟,但是我觉得你非常适合我们公司,这样好吧,你先交
200块钱服装费,然后再交2000块钱的新人培训费。”
“小李,你被开除了,你还在试用期,我们试用了觉得不行,当然要辞退。”
如此熟悉的对话场景和故事情节,身在职场的你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的坑?毕业季来
临,找工作这件事情看似简单,其实又门(遍)道(地)颇(是)深(坑)。
随着夏天一同到来的
还有如火如荼的毕业季
作为初入社会的职场“小白”
你是否知道自己的权益所在?
又该提防哪些职场陷阱呢?
01
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差距大
一般的企业在员工入职之后都会安排一段时间的试用期,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会比较
低,并且公司在试用期间解除合同的风险成本也都很低,因此经常会出现企业在试用期疯
狂压榨新员工,到转正之日前,以种种理由解除合同或者认为考核不合格的情形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
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,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
准。
另外,在试用期内,不缴纳社保也是违法的行为,因为试用期也是属于劳动合同期限
内,而且《社会保险法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。
2
公司随意辞退员工
在试用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,就为了给公司留下一个好印象期盼能提前转正。结果任
务都完成了公司来一句“你不符合公司要求”就把你辞退了,这种时候自认倒霉另寻他路
吗?

No!劳动法规定除非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“或者“严重违反规章制
度”“存在第三方合同”,否则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,用
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。在劳动者的行为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标准
时,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辞退员工。但需明确的是,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
度是符合法定程序,内容符合法律规定,且对劳动者进行公示,才能对劳动者产生法律效
力。
3
缴费才能入职
求职者被要求先交报名费、体检费、培训费、押金等一系列费用后,以职位已满为由
不提供职位、或是提供非求职对应职位,甚至是收了钱就无法联系。还有不法分子冒充企
业或中介,以优厚待遇为诱饵进行招工,收取应聘者的报名费等各种费用后,让其回家等
消息,随之携款跑路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,不能够以任何的名义收取劳动者
的押金或者是其他的费用,同时也不能够扣留劳动者的身份证或者是其他的证件。

在求职的过程中,谨记找工作并不需要费用。对于将先交报名费、培训费等作为条件
的面试、岗前培训等要谨慎对待。入职体检通常是要求求职者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,
正规单位不会代收体检费。

当我们在职场上遇到这些陷阱时,该如何应对?下面几个小 tips 助你避坑~
入职前
多渠道收集公司相关信息,比如看准、职友集、脉脉、企查查、天眼查等。
签订合同时
一定要从头到尾仔细阅读合同,甭管HR怎么催你,这是关乎切身利益的事情。对于
其中不理解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尽量选择平和的方式和对方商议,双方达成一致再好不过,
不能接受也可以另选公司及时止损。
产生问题后
工作后发现实际情况和合同规定的不一样,一定先和领导或者HR协商。协商不通过
的话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,拍照截图录音录像越多越好;
拨打 12333 劳动保障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部门,或者依法申请仲裁、提起诉讼,要
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并支付赔偿金。

记者|杨巍
来源: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